【萧逸×我】一爱万劫(光与夜之恋同人)_正文 03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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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正文 03 (第3/3页)

粲然一笑。

    等待解救的时间漫长而无聊,我抽出烟,用牙齿咬碎爆珠,点燃后逼着萧逸跟我一起抽,并不在意封闭空间内烟雾是否会导致窒息,真要窒息那才好呢。在这样窄小的空间里完成一场戏剧化的自杀表演,一男一女,成双成对,像极了殉情。

    我喜欢一切与烟有关的内容,略带烟熏味的威士忌,爵士乐中沧桑的烟嗓,或者城市上空灰蒙蒙的烟雾……《浴血黑帮》热播的时候我会猜测,我们吐出的烟会不会也融进了头顶上空的这片雾里,如同谢尔比家族的血液里流淌着威士忌。

    说到威士忌,就想起酒。在我生命中,酒是最好的佐烟佳肴。

    没有酒,尼古丁的焦香也略显乏味。但此刻手边没有威士忌,只有低度数的烧酒,我从购物袋里拿出来,拧开灌了一口,淡淡的西柚味。背靠着冰冷的墙壁,一口酒配一口烟,仪态与神情都逐渐散漫起来,我朝萧逸吐出两串烟圈:“看,我呼吸的形状,很漂亮吧。”

    萧逸不应声,光是低头盯着我,长长的睫毛簇拥出来,是乌黑的鸦羽,应急照明灯的光线不够亮,他的眼睛里闪出野兽般想入非非的光。

    嘴唇被酒精浸润得透亮,我眯起眼睛对着萧逸笑,手指轻点着掸落烟灰,姿势娴熟。这样安静迷乱的时刻,酒精与烟草交织,脑海里唱片机的开关被打开,自动播放起能够谋杀理智的帕格尼尼,音乐是细细的琴弦,跳跃着缠上神经末梢。

    我出门时随便穿了一双高跟鞋,红色的,细长的小猫跟,像装满了的葡萄酒杯。踩上去颤颤巍巍,漂亮而危险。我有很多双高跟鞋,但很少穿,只是觉得她们摆在鞋柜里,一双双按照高矮陈列,非常赏心悦目。与其说是鞋,不如说是一件件艺术品,比我的画作更加精致绮丽,比我的文字更为哀感顽艳。

    穿高跟鞋的一个好处,我与萧逸接吻时不需要踮起脚尖。但今天这双鞋底很硬,我脚跟站得酸痛,干脆踢掉鞋子,赤脚踩到萧逸的鞋面上,仰着脸主动循他的唇。

    我们很喜欢接吻。

    他的舌头伸进来,是目前唯一可以占有我的方式。

    冰凉干爽的薄荷气息在我们唇舌间萦绕,我慢慢地渡烟给萧逸,渡进喉咙里,再渡进肺里。想让我的烟在他身体里沉得更加深更加久,想让他永远记住我的唇,我的吻。

    烟雾缭绕中,一切都是那么柔软轻盈,连脚底也是轻飘飘的,恍若踩在云朵上,时光倒流七十年,可以深陷的感觉,永无止境。

    后来我无数次回忆起初遇时的情形,都不得不承认是我勾引了萧逸。我的眼神,我的嘴唇,我的身体,都有着强烈的暗示。我无耻地先发制人,同时也无耻地被萧逸蛊惑。

    他还那么年轻,自然那么轻易就沦为人臣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以为我和萧逸在一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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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其实并没有,我从未承认过他是我的男朋友。我不喜欢确凿的关系,不喜欢将精准无误的定义强行嵌套在虚无缥缈的感觉之上,那样只会招致刻板印象。

    我最爱诺兰说过的一句话——不要试图去理解它,去感受它。

    这句话无可辩驳,百试不爽。每次萧逸问我和他之间究竟算什么关系,我都会拍拍他英俊的面庞,真诚安抚道:“不要试图去理解,尝试着学会感受。想要理解爱情只会自寻烦恼,感受当下才是聪明人该干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萧逸本质是个很简单的人,我说一句冗长难懂的话,他只需要听到爱情两个字,就够了。他像只毛茸茸的大狗,将头埋进我的颈窝来回磨蹭,动作亲昵,声音里透着无限委屈:“可你什么都不让我干。”

    我偏头,咬着他的耳尖吟吟地笑:“会有机会的,会给你的。”

    低低诱哄,百转千回。气声流泻,伴呼吸暖风,慢慢吹奏进他的耳朵里。我们之间的关系隐蔽而大胆,克制又疯狂。我享受着背弃世俗伦理的轻松,赤着脚迈进爱情这条河流,小心翼翼又破釜沉舟地试水温。

    我从不奢望长久,但朦朦胧胧间也会觉得,留在萧逸身边或许也不错。

    那晚被解救出来,我冲完澡站在卧室门口与萧逸道晚安。离开之前,他突然说:“你呼吸的样子很美。”

    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我愣了一下子才想起在电梯里曾告诉他,呼吸是有形状的,是吐出来的烟。我们都知道,只有生命才能够呼吸。

    “不要轻易让它停下来,好不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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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委婉而温柔,说话像隐喻,眼睛里藏有隐痛,又固执地牵过我的手。左边手腕上缠了很多圈的黑色绳链,就连淋浴的时候也不肯摘下,被水冲刷得湿淋淋。我手猛地一缩想要挣开,他指尖捏得极紧,一圈圈地解下来。

    “不要躲,不要藏。”

    我以为他不曾发觉,原来他都知道。

    后来孤身一人的时候,站在高层落地窗前的时候,我总会想起萧逸说的话,想起我一遍遍亲吻着他的脊背,拥抱着他的白衬衫。然后我慢慢地躺下来,耳朵贴紧地面,瓷砖冰凉,音乐又开始响起,依旧像琴弦般缠紧,还有他轻轻的笑声。

    眼前漂浮起粉色的云朵,是年少时做过的梦。我又看见了萧逸,喝水时滚动的喉结,抽烟时蜷起的手指,下巴冒出的青色胡茬,还有光洁裸露的后背。想要伸出手指,沿着脊椎骨缓慢地下滑,一直下滑。

    无数个日日夜夜,我是如此地想念他。想到快要哭泣。

    曼哈顿是梦想。

    我靠近了梦想,却开始疯狂想念那一年的北京。我站在这片新的土地上,试图伸手去触摸天空的云朵,一边踮脚努力向上,一边有着强烈的想要跳下去的冲动。

    我们总是这样,一边叫嚷着去死,一边又渴求着生存。小心翼翼地,攀爬着生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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