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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五:痒;红灯笼(黑暗警告) (第1/1页)
某一天上午,阳光大好。 又到了休憩休憩的时光! 郑谢之休憩也不忘吃孟诺的豆腐。 “黏糊死人了,嗯哼~”孟诺迷蒙着眼,捏捏男人的脸蛋。 郑谢之嬉皮笑脸,掂着自己的男根,他脸皮比以前厚得多。马眼吐出水液,在孟诺的伤痕上细细勾画:“我黏我亲爱的,天经地义。老天爷都不能说一个不字!” 哼! 郑谢之哼一声,哼得那般理直气壮。 孟诺噗嗤一声笑。 画面一时甜的发腻。 葱白的手指今天好像有点怪。孟诺懒散躺平,手指蹭着手指缝,痒乎乎的。唔,有点上头! 奇怪的举动很快吸引郑谢之的注目。 他嘴角一歪,不怀好意,问道:“怎么,痒吗?” 好熟悉的一句话。孟诺努力瞪开一只眼,挣扎着看清郑谢之居心不良的神色。呵,色鬼。心里这么思量,嘴上的话完全不同。 “嗯,你来吧。” 获得许可证,郑谢之如恶狼进入羊圈。 孟诺的手紧绷绷地张开,露出中间粉红的指缝。一点腺液打在粉红之上。 好色!郑谢之的眼睛瞬间亮堂了。 芜湖哀哉! 手手他呀,有生以来大概是第一次收到如此“酷刑”。男人滂臭的丑根狠狠戳着那可怜软嫩的方寸宝地。 孟诺也忍不住倒吸凉气——越cao越痒,越痒越想被cao! 那丑根还满不要脸,一边快活得玩弄,一边假惺惺哭出滂臭的水液。 一早上,孟诺的手红得鲜艳、伤痕累累,两处水液亦是源源不断,被男人借口帮忙cao到月牙初露。 呵!男人! 孟诺虚弱得睡死过去,休憩休憩,休养生息。 至于明天,呵,谁知道呢? 红灯笼 小小诺有一间密室。 原本是父亲孟明仁为他置办的实验室,做一些小发明用的。 可某一天,小小诺了一本古代刑法大全。于是,一些简单的物理实验已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欲望。 叶瑞雪死后,孟明仁只有这一个儿子,说一句宠上天绝对不为过。 那天孟诺满脸鲜血,在实验室里切下一个男人的鼻子、右手的小拇指。他一手拿着书,手术刀切歪了——那男人肚子上脂肪太厚。 小小诺蹙眉,换个角度切开男人的肚子,慢慢拿出肝脏、脾脏和一圈圈腥臭的肠子。用消毒水反复洗过手,小小诺若无其事地直视父亲,说道:“爸,怎么不坐,站着多累啊。” 孟明仁满眼复杂,看着他这恶魔般的儿子。 小小诺瞥一眼沉睡的男子,向父亲求助。 “爸,多拨给我几个人呗。下次万一他跑了,我也不用追那么远。” 第一次行动,孟诺简单在水里泡了几片安眠药,递给空荡荡街道上仅存的“幸运儿”。 男子没有戒心,或许他不知道自己一个身无长物的人,一个富家子弟有什么理由害他。他也甜甜笑着,踉跄站起来跑了几步,最终倒地。 想起来这小小失误,小小诺不满。 孟明仁点点头,同意了儿子的请求。 小小诺的实验室保持着五日一抬尸的习惯。但要说他最喜欢的,还是属人皮灯笼为第一。 人皮多选白皮或是黄皮。 白皮以一岁左右幼童最佳。此时,孩子稍开智,会言语懂一二,无论是声、形、色,俱是上乘。过两年,皮肤细腻难在;若是初生孩童,十分蒙昧,声便远远不及。 黄皮便以心为挑选准则,主选一个字“纯”。无论是纯善,还是纯恶,各有奇趣。 夜来轩的正门前,每年大年初一总要挂两盏崭新的红灯笼。 那红色,便是以人血为主调,择世间万物辅以调制上色。 只是不知何时,那两盏红灯笼跌落熄灭,孟诺枕在郑谢之大腿上,懒洋洋回一句:“既然掉落,日后不必挂了。拿下去,都烧干净。” “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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