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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明着的嚣张,霸气,让他很喜欢  (第2/2页)
从凡也不好反驳,谁让自己偷他袜子验货被他看到了,到现在自己在他面前就是一个有恋物癖的同性恋了。他平静地说:“我不闻,就看看。”    “耿振浩,你爱打篮球呢?”简从凡发现好多篮球鞋。    简从凡不懂鞋,但是他做过一次作业,他分到的是研究球鞋热现象的作业,所以那段时间他了解了很多。简从凡不清楚一双鞋为什么还能炒。    但是现在简从凡见到耿振浩当收藏品摆了一墙,简从凡把玩过后。简从凡确实觉得一些鞋子设计得是真好看。    “以前喜欢,后来我们学校不招篮球特长,只能转网球了。”耿振浩回道。    简从凡觉得自己以前穿的鞋子都不是人穿的。就是因为穿那种劣质的鞋子,简从凡得了扁平足。大学时候被体育老师发现了,好在来了大学后简从凡发现自己颜值的优势,很爱惜自己的身体,所以去医院治好了。    他很好奇耿振浩房间的手办还有滑板,不过简从凡不想乱动别人的东西。他看了几双鞋过后就和耿振浩一起趴在床上。    发呆。    简从凡觉得要不是机缘巧合,自己和耿振浩估计没熟到这地步。竟然把他一个大活人带家里来了。    简从凡一直有和疑问,为什么耿振浩对自己那么照顾。像是故意欺负他,然后又故意对他补偿。    晚上的时候耿振浩说约好了跟他以前的那帮小弟吃火锅。    简从凡本想推脱自己不去了,他不是爱抛头露面的人。但一想到自己要不去今晚就单独跟着耿振浩父母吃饭,简从凡又会觉得尴尬。索性还是说服自己跟着去。    那简从凡来这的时候书包就塞着换洗的内衣裤,还有一件新买的毛衣和棉裤。    外头冷。他穿的是耿振浩的羽绒服。    简从凡在房间照着镜子。还好自己长高了点,不然像披着件棉被一样。    来到当地一家特色火锅店,这火锅店很复古,墙壁用发黄的陈年老报子糊了满墙,窗子还是木头的。    耿振浩坐在首位,简从凡不坐他旁边,坐他对面。    一来自己不太能吃辣,这是鸳鸯锅,耿振浩吃辣,自己就坐他对面去。    二来他那些小弟估计要叙旧。简从凡不想杵在焦点旁边,被多双眼睛盯着。    除了耿振浩和简从凡,还来了四人。    耿振浩挥手一一介绍:“胖虎、奶片、水牛、乌鸡。”    那样子就跟将军指点江山一样。    简从凡拿筷子搅着自己的酱碟。他准备今晚就乖乖吃东西。不要参与讲话。    简从凡的酱碟是那个叫水牛的帮他调的。他和耿振浩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人齐了就等这两人,    水牛很殷勤地招呼耿振浩坐下,也不怠慢他朋友,拿了两个装调料的碟子帮他们调料。还问简从凡能不能吃辣。    简从凡夹起锅里熟了的生菜,放自己的碟子里沾了下,吹了下吃下去。真好吃,酱料调得真好。    再看耿振浩那边,那几个小弟把他伺候得很到位。给他夹菜添水下菜的,根本不用耿振浩动手。    简从凡寻思着耿振浩当初对自己的态度,他想起刚被他调教时候,他说喜欢听话的同性恋当他小弟。    简从凡于是偷偷打量这些人。想哪个是基佬呢。    这些人长得都挺一般,简从凡从颜值分辨不出来。    1    直到看到那个顶着锅盖头叫奶片的,他拿勺子一手兰花指。    简从凡估计是他了。这四个小弟也就这个奶片娘娘的。其他人都讲话跟个土匪一样。脏话满嘴跑。人也五大三粗的。要不是因为耿振浩,简从凡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跟这群人坐在一起。    简从凡没想到地是,其实还有那个长得壮壮的水牛也是基佬,就是帮他调料的那个。    桌上插科打诨,觥筹交错。    简从凡只默默吃着菜。    大冬天吃火锅真的很舒服。    他听旁边的人唠嗑,原来这四人都是混完高中后就在这小城市工作了。    简从凡想难怪世俗气那么重。    简从凡初中也有很多同学没高中读出来打工了。不过那些人都是去了血汗工厂。不像这四个,当司机的,开奶茶店的,卖衣服的,守夜场的。    话题突然提到中学时期,原来当时这些人都是和耿振浩一个高中的,当初他那学校职高和普高是同一个校区。    1    那时候耿振浩是球队的天之骄子,学校的风云人物。    奶片娘娘腔的性格被同学欺负,耿振浩看不顺眼替奶片出头,然后不久奶片就缠着他,要做他跟班。    那时候学校是封闭式的,统一住校。耿振浩是看奶片和他同一宿舍才不忍看别人欺负他帮他出头的。    然而奶片那时候却是真心喜欢他。    耿振浩帮他出头后,奶片就主动给耿振浩洗袜子搓衣服。    接着不知道为什么宿舍的水牛也开始贴过来伺候耿振浩。    那时候耿振浩什么也不懂,就觉得被人伺候很舒服。看到两个崇拜自己的小弟,耿振浩就飘了,模仿电视上的校霸,让人给他打洗脚水按摩什么的。打球输了就拿这两人出气。    然后他就真成校霸了。    好多人都成为他小弟,“浩哥”“浩爷”地称呼他。    来了大学耿振浩才意识到,这些人都有些M属性。    1    不一定同性恋有,很多直男也有。    男性血液里是很遵从丛林法则的。他们习惯在比自己强的人面前臣服。    那时候耿振浩在学校,有钱、长得帅、打架猛,老师收了他父亲的红包又对他很偏心。    同学都很怕他,还有一部分同学就主动接近他成为权力的附庸。    简从凡吃着虾滑,突然手一抵到手机掉地上了。    简从凡猫下腰去捡,发现桌子下耿振浩那两条腿正左右分开搁在身边小弟的大腿上。    那个水牛一只手在下面还帮耿振浩揉着小腿。    简从凡反应过来,他欺负自己的招怕是都被这些人惯出来的吧。    简从凡拿起手机,坐上来后。看向耿振浩。    那耿振浩表情很自在,很松弛,嘴角透着不怒自威的笑容,挺括的额头写满自信。    1    简从凡很少见他这个状态。他在大学时候像有一根神经绷着他。没现在这么松弛。    简从凡突然想起了那天羽毛球场上,耿振浩那打球输了的表情。那张原本嚣张的脸慢慢暗淡下去的表情。    他赢了40个球后,就再也没赢一个球。然后被那黑皮寸头男狠狠地虐了。    简从凡很想问他那天怎么回事,但是简从凡又不想再他枪口上撞。    他决定以后找个机会,问清楚,看能不能解决。    毕竟,现在坐火锅对面的耿振浩,真的很耀眼,简从凡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他了。    简从凡也不去思索这种喜欢是出于欣赏还是出于其他。    他觉得耿振浩现在这样子,明着的嚣张,霸气,让他很喜欢。    他自己的脸没有出现过这种表情,精神没有这种状态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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