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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夜(三) (第2/2页)
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,忽然叹息。 然后他再一次,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。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,对他而言,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。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,李朝霜肯定会发现,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。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,甚至想要更多。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,整个人贴在他背后,慢慢开口。 那是笃定的口吻,道:“你想娶我。”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,这句话却如雷霆,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。 万万没想到,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。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,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,组成家庭,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,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。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,继续笑道:“可以啊。” 年轻鹓雏:“唧唧……嘎?!” 就这么同意了?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,全凭本能乘风滑行。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,他轻轻咳嗽几下,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,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。 然后,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: “小鸟儿,送我去不周吧。” 不周,乃大荒最高峰。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,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,而是从天而降,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,来到大荒的开拓者。 落下时,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。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,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。 同时,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。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,光凭借自己力量,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。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,但同时也感到疑惑。 “去不周?” “是啊。”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,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。 他道:“我要去不周山,杀一个人。” *** “结果没能杀了他。”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。 “暴露东大封的情况,引走李朝露,又动暗棋,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,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‘黑鲨’,连人都没有见到?”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: “早知如此,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。”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,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,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。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,已有二十年之久,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,许是巫祝们的庇佑,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,推船离港,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,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。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,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。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,皮肤白皙,嘴角一颗小痣,穿着绿绸子的曳撒,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,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,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,通身富贵气息。 可是,他看上去像上位者,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。 1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,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,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,看不清身形面貌,也分不清男女。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,实在太奇怪了,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,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。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,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。 上三岛十洲行刺,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?黑鲨刺客们的失利,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,甚至辩解道: “大人若是这么想,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。” 这是句废话,不见面貌的人道:“二十年了,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。”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,道:“当然,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,两百年,岁月于我毫无意义。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,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……不过,你主子等得起吗?” “……”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,当然等不起。 他只能问:“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,才能起事?” 1 “他是李氏的天眼。” 不见面貌的人说,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,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,不因港口微风飘动,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,“哪怕他不会祝咒,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……但二十年前,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。” 天眼可窥视过去、现在、将来,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。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,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——掌握生与死的祝咒。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,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?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,他们所谋之事早已实现。 绿曳撒男子并未经历二十年前的事,对那次秘密的失败了解更是不多。不过他确实感受到了,李朝霜会带来麻烦。 他低下头,道:“大人,‘黑鲨’没能杀死他,但他们还是有一点用处,至少,至少,死之前,他们有传出一个消息。” 不见面貌的人沉默,绿曳撒男子继续道: “公子朝霜离开了瀛洲岛……已不在三岛十洲的保护中了!” 黑纱幕篱突然荡出一个巨大的弧度。 不见面貌的人声音依然冷静,问: 1 “他在哪?” 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 小鸟的偷人抢婚结束了,主角的骗婚开始了【doge 无预收开文结果发现收藏少得要上不了推荐,求收藏撒花!*★°*:.☆ ̄▽ ̄/*.°★* —————— 注1、3:李白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、《蜀道难》 注2:司马光《稷下赋》 11/6小修 11/12小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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