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Lady Q原罪犯杂志社》_第十三章冷血的书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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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三章冷血的书 (第2/2页)

le实木村杀人事件,你会找到一些资料。」他那样子,还真的很乐意提供协助。

    阿忠却b我快一步,弄着手中IPAD,并第一时间交到我手上。

    这时刻,内心有种被控制的感觉,当时还没有认真看待,毕竟,眼前只是一个年轻人,我还没怎样看在眼内。

    我接过IPAD,看了维基百科的简介,但范錡就坐在我面前,我实在没有详细的空间。

    「为什麽你会找我来出版这本书?」我问。

    他抓一抓头发。「因为我相信你不会拒绝我。」

    我望向阿忠,这时,阿忠也望向我,一时间,我有点语塞。

    是的,我想不到什麽具T理由,可以即时拒绝他,毕竟,LadyQ原罪犯杂志社主要就是以报导杀人犯的故事,来立足市场。

    「这本书会为你们x1引更多读者,我是真心真意的。」范錡说。

    也许他是对的,这样由杀人犯亲自写下的手记,的确富有x1引力。由我的杂志社出版,更是不二之选。

    「现阶段我不能答应你什麽,但你可以先将稿件留下来,我会细看内容,才决定下一步可以怎样合作。」

    说出合作二字时,我觉得怪怪的,但又想不到可以用什麽别的字去说明。

    范錡点点头。「这是第一及第二部份的内容,你看过了,可以联络我。」他把一个白sE大信封放到茶几上,还放下了一张名片。

    说完了,范錡便转身走到门前。

    「这间杂志社b我想像中的布置好太多了,我想有机会再来坐呢。」临走前,他留下了这句话。

    门才关上,阿忠立即跟我说:「你不是说好要放假的吗?这件事你暂且放下吧,我来处理好了。」

    我摇摇头,说道:「这件事一点也不急,而且我也不肯定,是否要帮他出版这本书,我还是先看看他的背景,还有他写的东西,如果没价值的,我也没有需要理会他。」

    「如果有价值呢?」阿忠问道。

    「看价值有多少,如果足以影响杂志社十年计划,我会全力去做。也许工作量会大增,我自然会增聘人手。」我拿着范錡留下的白信封,打算弄杯咖啡,然後回到办公桌,展开工作。

    「难道你真要帮这个杀人犯?」阿忠的样子有点怒气,真是难得一见。

    「我没这个意思,我没打算去帮什麽杀人犯。」我说。

    「如果你不打算帮他,那又何用看他写过什麽?不是太浪费时间吗?」阿忠的语气,令我不解。他从来都支持我的工作,为何这次的反应如此大?

    「好,我暂且不去看他写的东西,这信封,我放在茶几上不碰。」奇怪的是,我竟然命令自己,不去和阿忠有任何冲突,某一部份的自己,不想失去和他之间的那份和谐。

    「那是说你现在放工了,开始放假了吗?」阿忠还在坚持。

    我假意笑了笑,这个阿忠,到底在Ga0什麽?他真有非要我放假不可的理由吗?

    不,说来,是我先主动提出放假的,对呀!

    「我做完手上的整理工作,便会离开。总可以吧!?」只能说些应付的门面话,内心可没想过真要放假了。

    阿忠才回到杂物房,而我,就在他离开後,做了一点点工夫。

    然後,我便悄悄离开杂志社,留下阿忠一人留守。

    我看着关上了的杂志社大门,竟突然有种不舍的感觉,这够奇怪的了,我在Ga0什麽?

    放假不是好好的吗?不是我所渴望的吗?为什麽我竟然不想放假了,只想待在杂志社内。

    回到空无一人的家里,我亮了灯,还有电视。电视在做着一个综艺节目,有些艺人在扮着别的名人,唱着轻快的歌,但这些都全不x1引我。

    我走到浴室,坐到厕板上,想起刚才和阿忠的对话。

    这个不速之客,到底是谁?我应如何处理这个Case?是拒绝,还是答应?

    IPAD就在旁边,我搜寻了实木村杀人事件。

    资料显示,这案件发生在一九九九年八月,犯人还差一个月,才够十四岁,而行凶动机,至今仍不明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犯人的正面照片,只有一些不清晰的黑白侧面照,依这轮廓看,和范錡真的有点相似。

    当年八月廿三日,这个只有十三岁零十一个月大的凶手,在实木村附近的一个购物商场搜寻下手的对象,大约在下午二时半左右,罗太太带着只有两岁多的儿子,在商场内购物,期间她走进一个鲜r0U店,而两岁多的儿子就站在外面等候,大约只是不足一分半钟的时间,罗太从店内出来,才发现儿子被人拐走了!

    警方收到通知後,大批警员随即在商场一背展开调查,亦令当地居民人心惶惶。

    而在警方调查过商场内的CCTV片段後,发现有一个朦胧的身影,身高似是一个十多岁的年轻人,拖着这名两岁儿童,离开了商场范围,但警方无法凭此找到这年轻人的位置。

    两天後,不幸的消息终於降临,一个肢离破碎的小小身躯,就在附近不远处的火车轨道上。

    这案件在新闻消息发布,同时,CCTV的片段亦有播出,这x1引了住在实木村的nV居民留意,她立刻认出这疑人身影,正正就是当日逃学的邻居少年。

    当时没有报导这名年轻凶手的真名,只是以郑X来称呼之。

    似乎范錡不是他的真名,这点可以想像到,政府福利部在後来给他的新身份,才用上范錡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经过一轮审讯,郑X因为是少年犯,而且不足十四岁,最後被判到感化院三年,之後由福利部跟进。

    这之後的事,媒T报导的极少,我怎麽找也找不到郑X的消息。

    那麽说,范錡真有可能是这位郑X吗?

    但他有说谎的理由吗?

    这时,我想起杂志社内的茶几上的那个大白sE信封,里面藏有范錡写的自传首两个章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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